【城市環(huán)境品質提升】路越走越寬了!市城管局牽頭多部門開展人行步道箱體設施專項整治
2020-07-08
“這下好了,路是越走越寬了?!?/span>近期,市民李女士欣喜地發(fā)現,位于大華路人行步道上的多處“攔路”箱體設施和廢舊電線桿“不見了蹤影”。階段來,市城管局牽頭多部門開展對人行步道箱體設施專項整治,清除長期以來人行步道上的“不暢因素”。

為緊緊圍繞市委、市政府關于迎“亞青會”城市環(huán)境品質提升的工作部署,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,通過開展對占用人行步道的電力、通信、交通信號燈、路燈照明等各類控制箱體的專項整治行動,還路于民、還景于民,推動城市規(guī)劃和管理更加精細化、規(guī)范化、標準化,切實打造“干凈、整潔、平安、有序”的城市環(huán)境,近期,市城管部門專門制訂《汕頭市城市人行步道箱體設施專項整治指引》,市城管辦同步印發(fā)《關于開展人行步道箱體設施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》。據悉,《方案》以“總量減少、體量減小、位置合理、色調一致、景觀協(xié)調、平整通暢”為目標,明確要按照一箱一策、因地制宜的原則,開展對占用步道、影響通行及景觀的相關箱體進行整治,拆除、遷移位置不合理、占用盲道、影響交通的箱體,力求設置合理、規(guī)范,做到應改盡改,確保盲道通暢。

大到箱體選址、檢查井設置,細到箱體色調、LOGO尺寸,《方案》均予有明確規(guī)定。記者了解到,根據《方案》,箱體位置首選應盡量設置在道路路側綠化帶、公共綠地內,其次設置在公共設施帶范圍內,再其次選擇道路紅線外靠墻設置;對有條件入室的箱式配電、變電設施及電信箱體,應設在建筑物內,條件成熟的可采取地埋方式;對現有架空變壓器應予下地改造;道路沿線的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圍墻或辦公樓體內有條件設置的,應予提供設置的便利條件和配合做好相關的遷改工作。要確保交通安全,不得阻礙行人通行,不得占用盲道,不得影響交叉口行車安全視距。《方案》同時明確,各類箱體設施在滿足使用要求的情況下應盡量采用小規(guī)格尺寸;在整治過程中,各類箱體應進行梳理,有條件的應進行整合,采取多箱集中和一箱歸并的做法;同一條道路上的箱體外表面色調應與周邊環(huán)境保持一致。

根據方案,此次專項整治分中心城區(qū)與非中心城區(qū)兩大板塊,其中中心城區(qū)板塊包括金平區(qū)、龍湖區(qū)、濠江區(qū)三個行政區(qū)和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(qū)、高新區(qū)、保稅區(qū)三個功能區(qū),專項整治共分四個階段。第一階段主要對海濱路、躍進路、外馬路、新興路、大華路、同益路等7條重點道路進行整治,“根據箱體整治方案和整治指引,按照箱體業(yè)主單位報送數據統(tǒng)計,經過第一階段摸底,海濱路、躍進路、外馬路、新興路、大華路、同益路等7條重點道路需要整治的箱體89處,其中需要遷移的42處,需要美化噴漆、拉直、拆除的47處。”據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截至7月3日,已完成45處箱體的整治,其中完成遷移的箱體32處,占計劃遷移的42處的76%,完成美化噴漆的13處,占計劃美化噴漆拉直拆除47處的28%。已動工尚未完成遷移6處,計劃拉直美化、拆除的箱體34處,其中拆除的6處,計劃繼續(xù)遷移的4處。

據介紹,整治第二階段為7月1日至9月30日,完成中心城區(qū)快速路、主干道的專項整治工作。第三階段為10月1日至11月30日,完成中心城區(qū)次干道及其它道路的專項整治工作。12月1日至12月31日是第四階段,為查漏補缺階段,主要對照臺賬,逐宗消單,對整治不到位的進行整改,確保全面完成中心城區(qū)占道箱體等設施的整治工作。非中心城區(qū)各區(qū)縣需按照相關要求,參照中心城區(qū)時間安排分步開展整治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