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推薦2024年上半年“汕頭好人”的通知
2024-03-15
市委各部委,市直各單位,市各人民團體,中直和省直駐汕單位,各區(qū)(縣)文明辦:
為廣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培育時代新人、弘揚時代新風,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和營造學習好人、宣傳好人、崇尚好人、爭當好人的濃厚氛圍,以榜樣力量助推汕頭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,現(xiàn)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“汕頭好人”推薦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條件
(一)“汕頭好人”推薦的基本條件是:遵紀守法,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規(guī)范,在助人為樂、見義勇為、誠實守信、敬業(yè)奉獻、孝老愛親等方面有突出表現(xiàn)、事跡感人,身邊群眾認可度高的個人。已獲得市級以上道德模范等榮譽的個人,原則上不再參與“汕頭好人”評選。除已犧牲(或去世)的之外,一般不推薦16歲以下未成年人。
(二)“汕頭好人”評選分為助人為樂、見義勇為、誠實守信、敬業(yè)奉獻、孝老愛親5類。推薦時必須按照類別對應推薦,每位候選人只參加一個類別的評選。
二、推薦程序
(一)組織遴選推薦
1.各地各單位要健全推薦機制、拓寬推薦渠道,市直機關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國資委、市衛(wèi)生健康局、市總工會、團市委、市婦聯(lián)和各區(qū)(縣)文明辦等單位要通過網(wǎng)絡、報紙和其他有效途徑發(fā)布評選活動信息,接受社會各界推薦和單位、團體推薦以及本人自薦的人選。
2. 各(區(qū))縣按照評選類別向市文明辦推薦候選人,原則上每類各推薦1名,合計不超過5名。市直有關單位和中直、省直駐汕單位可向市文明辦推薦1名人選。確有多名事跡突出的先進典型,可商市文明辦協(xié)調后適當增加推薦名額。
3. 汕頭融媒集團要加大身邊好人的宣傳力度,并可向市文明辦提供身邊好人的事跡線索,推薦相關人選。
(二)廣泛征求意見
各地、各單位要嚴格把好推薦人選的政治關、品行關、事跡關,采取適當?shù)姆绞綄ν扑]人選做好摸底考察、審查核實、廣泛征求意見,所有推薦人選均需核實是否有違法犯罪案底,黨員和公職人員需核實有無違紀問題,從事經(jīng)濟活動的推薦人選需核實在市場監(jiān)管、稅務、環(huán)保等方面是否有違法違規(guī)問題,堅決杜絕政治上不合格、有違法違紀案底的人員參評。
(三)上報事跡材料
1.材料要求:申報材料既要有生動感人的故事,又要有準確的數(shù)據(jù)為依據(jù),不得弄虛作假、含混不清、夸大其詞,必須突出主題、表述清晰、格式規(guī)范,主要事跡以近一兩年為主,充分展現(xiàn)推薦人選的先進性、典型性、故事性。事跡材料將直接關系推選結果,請各地各單位高度重視,參考事跡材料規(guī)范(附件1)認真做好事跡材料撰寫工作。
2.材料包括:①“汕頭好人”推薦表(見附件2,其中簡要事跡材料400字左右);②詳細事跡材料(3000字左右);③大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(jpg、png格式);④“汕頭好人”推薦人選匯總表(見附件3);⑤“汕頭好人”推薦人選審核情況表(見附件4)。以上①-⑤項材料紙質版各一式1份,并附電子版。
3.各地各部門于3月25日前將上述表格、材料及照片電子版(“汕頭好人推薦表”“汕頭好人審核情況表”需另附蓋章掃描PDF文件)報市文明辦,表格、材料蓋章紙質版同時寄送一份至市文明辦(聯(lián)系人:陳賢瑤,聯(lián)系電話:88437447,粵政易:陳賢瑤,聯(lián)系地址:海濱路8號市委大院1號樓304)。
附件:1.“汕頭好人”推薦人選事跡材料規(guī)范
2.2024年上半年度“汕頭好人”推薦表
3.2024年上半年度“汕頭好人”推薦人選匯總表
4.2024年上半年度“汕頭好人”推薦人選審核情況表
汕頭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
2024年3月15日
附件1-4下載:
附件1-4.docx


